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张千
2024-11-08 15:55:41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千 郄晓强 李珊珊)11月5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到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张晓慈,他将就相关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市直媒体;衡水发布、衡水微讯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治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衡水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衡水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有关情况。

  衡水11个基层法院共设有35个人民法庭,74个法官工作站,4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对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判服务的全覆盖。近年来,衡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党支部建在庭上

  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自觉把学习成果融入人民法庭工作实践,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标准设立党的组织,开展特色党支部活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2024年以来,辖区35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各项党组织学习和活动647次。

  二、凝聚多元力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衡水法院积极建设市县乡“三级调解体系”,其中在乡镇一级主要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主,在地方党委领导下,人民法庭强化与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织细织密司法服务网络,多元解决矛盾纠纷。形成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防线前置、资源前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2024年,全市共打造“和为贵”特色调解室125个,对接120个调解组织,建设特邀调解员队伍431名,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5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0余起。

  三、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人民法庭主要受理辖区的民事纠纷案件,为了能够高效、便捷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们通过建立“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性不强的案件进入速裁流程,实现案件的快审、快判、快结,提高审判效率。对有典型教育意义或涉众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宣判、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审理,让鲜活的案例释法说理,凝聚社会共识,达到审理一案,引领一片的作用。做实做细判后答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把释法明理这个软要求变成促进当事人事心双解的硬措施,切实减少衍生案件产生。2024年以来,各法庭共组织开展巡回审判145次,开展判后答疑3000余次,减少上诉案件537件。

  四、践行司法为民,实现诉讼服务水平提升

  在人民法庭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努力将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送到身边,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主动延伸法庭司法服务内容,在法庭开通网上立案、跨越立案等工作窗口,在法庭能够实现立案功能,减少群众往返法院的路程时间;二是根据工作特点,设立专业化法庭,例如围绕衡水湖湿地保护,设立了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部分县的工业园区设立法庭或法官工作站;三是丰富司法为民举措,在乡镇大集设立法律咨询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基层法庭法官划分“责任田”包联进村,同时入驻村微信群,担任诉讼联络员,随时解答群众问题、送法到百姓身边。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面对国家社会治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更多期盼,衡水法院将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桥头堡、基层治理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衡水贡献司法力量。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媒体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问题一:请问基层人民法庭在衡水法院“三级调解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是什么,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吗?

  答:2023年底,衡水法院与衡水市委政法委、衡水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源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市委领导下,构建“市、县、乡三级调解体系”工作模式,打造“和为贵”调解品牌和“三个引领、三维联动、三级共建”调解工作机制。并同时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与市委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人民法庭作为三级调解体系建设中的最基础环节,起着直面民间矛盾纠纷,第一道化解防线的作用,其地位和工作非常重要。在工作中,各人民法庭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与各基层治理单位、各调解组织建立密切沟通协作机制,在法庭打造“和为贵”特色调解室,通过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为人民法庭顺利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解纷打下坚实组织基础和人员保障。在业务指导上,衡水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定期到各法庭调研指导,为人民法庭工作“把脉问诊”,帮助人民法庭把准方向、找准问题,补齐弱项,各业务庭室对法庭工作中的业务咨询进行指导和问题解答,为“三级调解体系”在法庭落地运行,并切实发挥工作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问题二:刚才您在介绍中提到各法庭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治理模式,目前有哪些具体做法呢?

  答:各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抓前端治未病,并且结合当地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比如,武邑法院圈头法庭建立“乡镇党委+法庭”矛盾纠纷调研联席会议,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成立矛盾纠纷源头治理“110”,打造诉前化解联动快速解纷团队,联合衡水好人志愿者协会、武邑志愿者协会,促进其在解决“送达难”上发挥作用,为调解打下群众基础;联合省人大代表,打造纠纷治理示范点,打造无讼村。通过以上做法,辖区内大部分纠纷被化解在诉前,进入诉讼的案件在审理中得到实质化解。2024年至今,收案140余件中判决的案件仅有5件。其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武强法院孙庄法庭与乡镇派出所、综治中心进行对接,建立“一庭一所一中心”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其中成功在诉前化解某村邻里纠纷的典型案例,被新华社客户端转发报道。景县北留智法庭,邀请全市第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智和调解室”进驻法庭工作,在化解网络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经济类纠纷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降低该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解决了当事人诉累。

  问题三:全国范围内都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衡水法院有什么具体做法吗?

  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经中央批准,在全国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衡水中院积极组织辖区法庭参加,及时将创建要求和标准进行解读,并对辖区内35个法庭全部进行了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了各法庭的建设情况,对各法庭参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作了动员和指导。2024年8月16日,衡水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会,每个基层院推荐1个人民法庭参加评选,各法庭全方位展示建设成效,全市共推选出5个人民法庭进行重点培育,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各基层法院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法庭全部达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实质性标准,并充分结合本地的区域优势、文化底蕴和工作实际,不断打造衡水法庭特色品牌,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庭工作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衡水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
衡水,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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