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通知,核定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有70处不可移动文物成功入选,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多个类别。
此次评选中,衡水市有3处古文化遗址跻身第七批“省保”名单,分别是阜城弓高城遗址、故城关庙武城遗址和衡水东明酒坊遗址。截至目前,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已增至30处。
3处文物入选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丰富了衡水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录与体系,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传承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衡水市文广旅局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加强对文物的系统性保护,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让文物资源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

阜城弓高城遗址坐落于衡水市阜城县霞口镇前城子村西南1000米处,东西长1187米,南北宽925米,分布面积约110万平方米,是一处唐宋时期的城址。
2023年,考古工作者对弓高城遗址开展了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该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共发现遗迹23处,其中城址结构遗迹9处,包括4道城垣、4条护城河和1座城门;城内外遗迹14处,涵盖9条道路、2座窑址、1条冲积沟和2处砖瓦堆积区。
城垣采用夯土筑成,现存东城垣、南城垣、北城垣东部及西城垣南部。护城河的保存段落与城垣大致相符。遗址出土了大量建筑构件、陶器、瓷器残片等遗物。
弓高城在隋代为弓高县治所,唐代曾作为景州州治,该遗址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为研究河北大运河沿线古城的布局及区域历史变迁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故城关庙武城遗址位于衡水市故城县军屯镇关庙村、杨寺村和建国镇马寺村一带,面积约226万平方米,是唐调露元年(679年)至宋大观年间(1107—1110年)的武城县治所在。
该遗址于2022年被发现,2024年启动勘探工作。遗址地处永济渠故道两岸,以永济渠故道为界,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北区为城址区,南北长约1100米,东西宽约600米,南部发现城垣遗迹;南区南北长约300米,东西宽约500米,未发现城垣。
遗址文化层厚2至3米,共发现建筑基址、灰坑、灰沟、井、道路、水域等遗迹35处。遗物以建筑构件和陶、瓷器为主,瓷器涉及邢窑、巩县窑、巩义窑、定窑、越窑、磁州窑等多个窑口。遗址分布范围内还留存有永济渠故道、弦歌台、丹阳公祠遗址及其附属碑刻等遗存。
武城是唐宋时期永济渠沿线的重要节点城市,邢窑和越窑高档瓷器的发现,凸显了武城在水运之路上的通道作用。该遗址的发现丰富了永济渠运河沿线城址的实物资料,对研究河北大运河沿线城市的选址布局以及运河文化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衡水东明酒坊遗址位于衡水市桃城区永兴东路和滏东街交口东北侧,面积约1000平方米,年代跨度为明至民国时期。
该遗址于2021年被发现,考古工作者随即开展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达 500 平方米。遗址包含明末清初至民国时期相互叠压的四层酒坊遗存,以及房址、窖池、摊晾场、蒸馏灶、灶、窖坑、润料池等相关遗迹33处,出土了缸、瓮、坛、罐、盆、碗、杯、盅等大量陶瓷器,其中酒碗、酒杯、酒盅等酒具较为多见。
东明酒坊遗址是衡水“十八酒坊”之一“永丰酒坊”的遗址,为地方志中关于“十八酒坊”的记载提供了实物佐证。该酒坊遗址布局合理、工序完备,前后沿用三百余年,是华北地区重要的手工业制酒作坊遗存,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对深化制酒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