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张千 郄晓强 李珊珊)8月14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二级调研员王小鸿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主持发布会: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进展情况,由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二级调研员王小鸿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等市直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工人报、河北法治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首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二级调研员王小鸿: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衡水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防范交易风险,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4年7月12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该办法运行一年来,主城区新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191个,预售面积140万平方米,缴存预售资金72.85亿元,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显著提升,切实保障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我向各位介绍一下《办法》实施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监管办法知晓率
为进一步加大办法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我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线上线下齐发力,推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一方面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和解读办法,开通“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信息专栏,公示预售资金监管项目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做到监管信息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在售楼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信息和监管账户信息,持续深入开展“六进”活动,面对面宣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积极告知群众商品房预售款缴纳注意事项,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优化监管规定,确保预售资金全程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关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更直接关联广大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新修订的办法通过规范资金缴存拨付、加强监督管理、深化部门联动等核心举措,实现监管体系优化升级。一是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加强重点资金监管。按照一个商品房预售项目对应一个监管账户的原则,明确包括定金、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商品房预售款全部直接缴存至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监管账户外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结合市场调研和外地市管理经验,将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由原先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格的1.1倍提高到1.4倍,既保障了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又兼顾了监管的科学性。二是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计划,分主体结构完成二分之一、主体结构封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5个节点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同时,对资金支取证明材料进行了补充,要求提供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说明,明确资金原则上直接拨付至施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等合作单位,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有效防止了挪用预售资金。三是调整资金留存比例,提升资金监管效率。针对毛坯房和精装修房资金需求量的不同,将精装修房的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节点留存比例,按照不动产首次登记前每个节点在毛坯房规定基础上增加5%,保障了充足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
三、提升监管效能,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为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效能,建立了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系统,推进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加大各环节监管力度,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全面防范交易风险。一是升级监管系统,强化预售资金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与监管银行的数据对接,实时共享数据,及时掌握资金流向。目前,已有30家监管银行实现业务系统与监管系统成功对接,实现预售资金全程监管。二是动态优选银行,确保资金监管安全可靠。建立了“监管银行名录”动态更新机制,以公开招标方式,每两年筛选一次资信良好、服务能力强的商业银行作为监管主体,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实现监管信息即时传递与数据交换。三是完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2025年6月12日出台了《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监管协议与预售资金缴存、支取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强化了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增强了资金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切实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住建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预售资金缴存和支取监测,不断优化完善监管制度,全力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及交付,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主持发布会:
好,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媒体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衡水日报:请简要介绍一下《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过程吗?
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重点监管、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1.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为,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始,至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止。
2.监管协议与资金缴存程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按照一个商品房预售项目对应一个监管账户的原则,依据监管机构出具的开户通知书,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并与监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签订后,监管机构向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出具监管账户开立证明。监管部门在门户网站,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
3.商品房预售资金支取以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本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一般分为5个拨付节点,分别为主体结构完成二分之一、主体结构封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4.监管账户撤销程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支取按比例留存的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后,通过监管系统提交撤销监管申请,同时提交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维修资金完费说明及其他必要材料。监管机构受理撤销监管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撤销监管账户通知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撤销监管账户通知书办理撤销监管手续。
谢谢!
中国经济网:购房人在缴纳商品房预售款后,如何确认资金已存入监管账户?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包含商品房销售信息的广告,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前,需要协助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缴款方式及时限,依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书,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缴存至监管账户。购房人缴纳预售款后,监管银行在核实缴款信息后会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监管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为购房人换取缴款票据,购房人可通过凭证确认资金是否存入监管账户。
谢谢!
网易衡水:请简要介绍一下《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哪些内容?
答:《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分为总则、监管协议与资金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支取、监督管理与信息数据管理、附则等5章,共三十三条。
1.细化了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所对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定合同价格的1.4倍并参考同地段、同时段其他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确定。项目工程造价市区毛坯房按不低于2200元每平方米标准执行,市区精装修房按不低于3000元每平方米标准执行。
2.细化了监管协议与资金缴存的申请资料标准和工作流程。
3.细化了预售资金支取现场勘查标准及要求,勘查项目实际形象进度应与提交申请进度一致,建设单位须提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相关施工情况说明,踏勘工作人员逐一调查、核实、确认、勘查现场情况。
4.细化了各部门监管责任,对监管账户对账工作、预警监测等明确了标准和要求。
5.细化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内容,重点核查整治误导购房者,监管账户信息公示及告知工作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主持发布会: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需深入采访,会后请与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