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张千
2025-06-26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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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文婧 常虹)6月24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发布。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2024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同志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等市直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工人报、河北法治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首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2024年度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有关情况。

  一、审查报告的出台背景

  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是市中院认真贯彻“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监督和支持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对2024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总结和认真梳理分析,立足审判视角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形成了2024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二、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对于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审查报告》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和出庭应诉等方面的针对性建议。《审查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我市行政审判的概况。包含了三项内容:

  一是诉讼案件数量和类型。2024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990件(含非诉执行案件等),受案数量较2023年有所下降。其中:诉讼案件共计728件,连续两年下降,行政诉讼数量明显减少,反映了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反映出两级法院在开展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是非诉案件的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法院受理并审结非诉执行案件245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24.74%,受案数量较2023年亦有所下降。案件主要集中于交通管理领域,共有163件,案件数量占比达到66.53%。其他案件数量较少,分布于国土资源、治安处罚、市场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

  办结案件中,裁定准予执行的案件101件;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3件;撤回申请的126件,占案件数量的51.42%;不予受理的15件。

  三是行政机关执法中的不足。一是行政机关制作的文书水平还需提升,行政决定的结论与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不对应。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还需提升,个别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三是针对败诉案件的研判还需提升,个别行政机关在同一类型(如信息公开)的案件中多次败诉,且败诉原因重复出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未得到行政机关重视与解决。四是主动依法履职的意识仍需提升。除行政机关履职的诉讼案件外,在非诉执行案件中超期申请的也占有一定比例。

  第二部分是全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取得的成效。

  通过“诉前、诉讼、判后”全流程数据统计,以真实客观的数据,量化评估解纷的效果,引导行政机关主动化解纠纷,实现“定分止争”功能。2024年全市法院共化解行政争议223件,化解率为24.86%,较2023年上升4.65%。其中,诉前成功化解数从2023年28件,增长为2024年的105件,增长率达275%,行政机关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化解的意识进一步加强。

  另外,行政复议审查后进入诉讼的案件实现了同比下降,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第三部分是关于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出庭应诉的建议。

  共分为五项具体内容,涵盖执法程序、人员培训、源头预防、实质解纷、类案运用等内容。特别应当指出的是行政案件审结后,相关行政机关认真研究生效裁判规则,尤其是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分析败诉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将裁判结果作为改进执法工作的有利契机,通过案例分析,推动一类问题的治理。

  第四部分是对行政征收类相关问题的建议

  我市行政处罚类案件占一审案件数量2%,虽然占比不大,但因征收一般涉及政府在全市规划与重点工程,涉及的争议更需妥善处理。首先,行政机关应进一步强化对征收工作的法律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切身问题,依法制定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政策,保证群众更多地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其次,行政机关应进一步强化对征收工作的履职意识。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的履责申请后,应依法分类处理,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履责申请,依法履行或者及时答复。最后,复议机关应进一步强化对征收工作的化解意识。行政复议机关应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诉求,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充分履行复议职责,避免程序空转。

  今后,衡水中院将以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不断强化府院良性互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将实质化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

  好,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媒体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河北日报:请问全市法院2024年在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全市法院2024年在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方面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秉持多元化解、双赢共赢理念,将行政争议实质解纷贯穿“诉前、诉讼、判后”全过程。2024年化解案件223件,化解率为24.86%,较2023年上升4.65%。首次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等机关对一起工伤认定案件成功进行了化解,作为多元化解的有益尝试,得到衡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肯定。

  二是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公安局、市监局、自规局等争议多发领域的行政机关共同参加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大讲堂”,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邀请省法院行政庭法官赴衡水就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专门授课,提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前置范围,中院与市司法局通过座谈研讨,原则上形成了会商一致意见,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复议机关间接纠错率较去年同期提升幅度较大,进入诉讼案件同比下降,政府自我纠错能力逐步得到增强。

  衡水电视台:请问全市法院对做好行政执法有何建议?

  答:对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法院有以下三点建议。一是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证据,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执法决定书应说理充分、逻辑清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执法过程,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二是抓好人员培训,强化思维能力。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积极参加各行业、部门组织的专业化训练,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强化法治思维培训,执法人员在决策时应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避免机械执法或滥用自由裁量权。

  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源头预防争议。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依法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涉及拆迁征收、补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耐心释法析理,减少因释明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引发的行政争议。

  河北法治报:请问全市法院对做好出庭应诉有什么建议?

  答: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履行《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的出庭应诉义务,亲自参与重大案件的庭审程序,展现依法行政的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应诉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提交、应诉准备充分。重点围绕案件争议事实、法律适用和程序合法性进行答辩、举证。证据应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按照衡水府院联动机制要求,应诉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诉讼、判后”全流程实质化解,必要时可依法邀请第三方协同参与,把“实质解纷、定分止争”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避免程序空转,增强政府公信力和裁判的权威性。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陈丽琳: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需深入采访,会后请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
衡水,政府新闻,司法审查,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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