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梅胜)塔吊林立、机器轰鸣,6月8日,位于武邑经济开发区的衡水诺材工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厂房建设现场一片繁忙。“通过‘以函代证’,项目拿到施工登记意见函后即可进场施工,较以往提前了70天,建设进度大大加快。”公司负责人魏建刚深有感触,得益于“以函代证”改革,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也大大减轻了。

在衡水市民中心“以函代证”专窗,工作人员为企业办事人员讲解项目审批流程。李英晖 供图
今年,衡水在迭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一会三书一证”等既有改革成果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以函代证”审批新模式。审批方式从传统“证后开工”转向“多函并行、函后开工”,有效破解项目“落地难、开工慢”堵点难题,项目开工时间平均提前60天。
“简单来说,‘以函代证’就是用政府部门意见函阶段性替代传统行政许可证照,将审批与建设由‘串联’变为‘并联’。”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王辉介绍,只要项目用地权属清晰、契合国土空间规划,企业书面承诺遵守法规并限时补办正式手续,即可凭前期工作意见函、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函、建设工程规划意见函、施工登记意见函分别阶段性替代项目建议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凭函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和施工,实现提前开工。
抢工期、提速度,是“以函代证”改革最直观的优势。衡水市为每个项目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管家式”服务,一个项目定制一个套餐,函证并行办理、有效衔接,从源头上压缩审批时间、释放建设动能,有效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冀州区“河北富鸿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台过山车项目”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技改扩建,今年3月9日项目备案当日即启动“以函代证”程序,3月25日取得工程规划意见函,5月20日取得施工登记意见函,从备案到开工仅用时72天,较同类项目传统审批时限压缩60%,顺利达成当年建设、当年投产的预期目标。
“以函代证”不是“一函了之”,更不是放松监管。王辉介绍,改革严守闭环管控底线,在项目开工的同时,各行业监管部门同步介入,全程跟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划验线等事中事后监管,并同步落实信用约束与责任管控。企业在享受改革便利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书面承诺,按时补齐正式证照。未履行承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衡水市3个工业建设项目通过“以函代证”改革,实现申请材料精简89%、办理时限压缩90%、办理环节削减69%,有效助推了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产生效益。